2006 浙江省考 · 行测真题 · 第113题
二、根据下列文字资料和表格回答111-155 题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:千元年份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收入3.463 3.654 3.814 3.948 4.254 4.582 4.940 5.431据对全省2700 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:2003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31 元,比上年增加491 元,增长9.9%。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家庭占41.2%。2003 年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有:
1.名义收入增长速度为1997 年以来最快的一年。2003 年名义收入增长速度达到9.9%,是过去七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。
2.收入增加额的81.5%来自非农产业,收入的非农化倾向进一步强化。2003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中,工资性收入2613 元,比上年增加176 元,增长7.2%;家庭经营的二、三产业收入人均1307 元,增加224 元,增长20.7%。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、三产业收入对全部纯收人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1.5%,比上年提高2.1 个百分点。家庭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收入人均1029 元,增加36 元,增长3.7%;非经营性收人人均482 元,增加55 元,增长16.6%。
3.多数农户收入提高,但收入差距继续扩大。2003 年多数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有不同程度的提高,低收人家庭比重下降,高收人家庭比重上升,人口的众数由低收入组向高收入组移动。其中人均纯收入1500 元以下的低收人家庭比重由上年的6.4%下降到5.7%,人均纯收入1500~4000元的次低收人家庭比重由38.3%下降到33.0%,人均纯收入4000-7000 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比重由35.1%上升到35.4%,人均纯收入7000-10000 元次高收人家庭比重由13.1%上升到15.9%,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上的高收人家庭比重由7.0%上升到10.0%。高收人家庭的收入增长幅度高于低收人家庭。
调查中,收入最高的20%家庭人均纯收人为11693 元,收入最低的20%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1704 元,贫富”两极“收入之比为6.86:1,比上年的6.16:1 明显扩大。
2002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中,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的二、三产业收入之和为()